(1)NPC人大常委會制定的《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社會保險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現行有效的法律及部分具有法律效力的規定;
(二)國務院制定的《國務院職工工作時間規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失業保險條例》、《工傷保險條例》、《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以及其他具有行政法規效力的規定;
(三)國務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制定的壹系列部門規章和行政規範性文件;
(4)各地制定的大量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