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人類行為的最低準則。不守法,這個人的道德觀念也好不到哪裏去。當然,凡事都有例外。
先賢說,壹個法的最高標準:無心向善,雖善不明顯;不甘作惡,雖惡不懲。看似簡單,實則不然。壹個人的心和他的肚子是分開的,誰知道他的本意是好是壞。
雖然我們現在只能為人們的行為設定壹個最低標準,但誰知道將來我們能不能以道德為基礎制定法律呢?也許,“壹切皆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