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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法

法律分析:指公元前6世紀末至7世紀古羅馬制定和實施的所有羅馬法。時間跨度超過1000年。形式上,可分為成文法和習慣法;從適用範圍來說,可以分為民法和民法。內容:廣義的羅馬法是指羅馬帝國統治地區通行的壹切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和普遍法,而狹義的羅馬法僅指羅馬民法。民法基本上屬於羅馬及其公民的法律,包括元老院法令、元首命令、司法官通告和壹些習慣法。萬國公法是羅馬帝國統治下的國際法。

法律依據:羅馬法公元前509年,羅馬建立。從羅馬建立到公元前3世紀中葉,羅馬產生的法律統稱為民法。它是專門適用於羅馬公民的法律,也是早期羅馬法的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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