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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法律關系適用法》第三十條的理解
對《法律關系適用法》第三十條的理解
當事人:指交易的兩個相反方面中的壹個。
來源:《孫中山的民族主義》第四講:“在戰爭的兩個方面,壹方稱為交涉國,壹方稱為協約國。”
其實是兩邊的意思。語文更有趣。。老師在課堂上講了這個問題。並且註意同壹順序的監護人數量可以是無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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