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六條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22周歲,女不得早於20周歲。應該鼓勵晚婚晚育。
註:自2021 1民法典生效之日起,上述法律依據變更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編婚姻家庭第104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