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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文員職責時應掌握的專業知識。

書記員必須熟悉三大訴訟法、實體法及相關司法解釋,關註法律動態,及時了解最新法律知識。

在中國,各級人民法院的書記員由院長任免。他們主要做庭審筆錄,處理與庭審有關的輔助事項,如庭審準備、保存證據、整理卷宗、處理文書、司法統計、接待來訪、處理信件、協助法官調查、宣傳政策法規等。書記員也是人民檢察院的輔助人員之壹,由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任免。他的職責類似於法院書記員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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