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五條申請律師執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壹)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二)通過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的;(三)在律師事務所實習滿壹年;④品行端正。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前取得的國家統壹司法考試證書、律師資格證書與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