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預約合同:包括認購書、認購書、預約書等。,指當事人同意在未來壹定時期內訂立合同的協議;
2.房屋買賣合同:出賣人將房屋所有權轉移給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95條
訂閱、訂購、預訂等。當事人約定在未來壹定時間內訂立合同的,構成預約合同。
當事人壹方不履行預約合同約定的訂立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承擔違反預約合同的責任。
第595條
買賣合同是出賣人將標的物的所有權轉移給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第596條
買賣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名稱、數量、質量、價格、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包裝方式、檢驗標準和方法、結算方式、合同使用的語言及其效力等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