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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法的自由原則

法律解析:買賣合同是出賣人將標的物的所有權轉移給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合同自由原則是指合同主體的意誌獨立、行為自由、意思自治,即合同主體在從事合同活動時,以自己的真實身份充分表達自己的意願,根據自己的意願設立、變更和終止民事權利義務。合同是雙方或多方表達的協議。壹旦協議完成,合同宣布,雙方受合同約束。實質上,當事人通過自由協商決定彼此的權利和義務,並根據自己的意誌調整彼此的關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五百九十五條是出賣人將標的物的所有權轉移給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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