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果未經當事人同意,將當事人的照片發布到網絡社區、公共平臺,無論是否以營利為目的,只要當事人主張,都是對肖像權的侵犯。
3.法律規定侵犯肖像權是違法的。當事人可以要求立即改正並刪除照片,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賠償。如果造成了很大的影響,給當事人帶來了傷害和損失,就要負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19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利用信息技術手段醜化、汙損、偽造等方式侵犯他人肖像權。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開肖像,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未經肖像權人同意,肖像權人不得以出版、復制、發行、出租、展覽等方式使用或者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