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民事訴訟可以不用收據起訴。在民事訴訟中,合同和收據都被用作證據。負有舉證責任的壹方根據自己的意見列舉相應的證據,以證明自己所說的是真實的。雖然合同和收據都是重要證據,但民事訴訟需要立案登記制起訴,不需要確鑿的證據。如果想勝訴,收據的缺失可能導致相關證據鏈的缺失,進而可能敗訴。所以需要提交壹些可以代替收據的證據,比如收款憑證,付款的見證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請求、事實和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由被訴人民法院管轄。
上一篇:麻將館噪音擾民。鬧鐘什麽時候有用?下一篇:孟德斯鳩是如何論述法律與自然地理環境的關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