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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註明日期的借條有法律效力嗎?

法律分析: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款,債權人可以在20年內主張權利,但再次主張權利的期限為第壹次主張未能實現之日起兩年,否則,超期未受保護的出借人可以在時效期間屆滿前要求借款人寫出還款計劃或需求證明,使訴訟時效從新的協議訂立之日起重新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歸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金額、利率、期限、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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