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憲法沒有規定廢除奴隸制,這是其反民主的表現。憲法不僅沒有否定奴隸制,而且在分配眾議院各州代表人數時,黑人人口被折算成人口的3/5,進壹步降低了奴隸的地位。
(2)憲法沒有提到保障人權。相反,憲法明文規定保留奴隸和種族歧視,將黑人、印第安人、婦女和窮人排除在人權保護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