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是指:沒有放棄追究責任的權利。法律有明確具體的規定;強制執行由國家強制力保障,由國家授權的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給予法律制裁。其他組織和個人無權行使這壹權力。法律責任分為刑事法律責任、民事法律責任、行政法律責任、經濟法律責任和違憲法律責任。追究法律責任的原則包括:個人負責,不牽連;註重教育原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原則。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179條承擔民事責任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1)停止侵害;(2)排除障礙;(三)消除危險;(四)返還財產;(五)恢復原狀;(六)修理、返工和更換;(7)繼續履行;(八)賠償損失;(九)支付違約金;(十)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十壹)賠禮道歉。法律對懲罰性賠償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本條規定的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並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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