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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協議無償還具有法律效力嗎?

法律分析:沒有保密費,保密協議有效;但不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可以主張解除競業限制協議。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給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保密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保護商業秘密是法律賦予企業的絕對權利,不以商業秘密的所有人是否支付保密費為前提。無論企業是否與員工簽訂保密協議,也無論企業是否向員工支付保密費,員工都應當對工作中接觸到的商業秘密保密。擅自泄露商業秘密的員工應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可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有關的保密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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