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法典
第二百八十三條外國仲裁機構的裁決需要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承認和執行的,當事人應當直接向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其財產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請,由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對等原則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