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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辦學校(個人合夥股份制)騙取國家培訓基金,法定代表人是否構成詐騙罪?其行為是單位行為嗎?無罪的

1,法定代表人構成詐騙罪;

2.法定代表人的職務行為是其所代表的單位的行為,法定代表人的職務行為是犯罪,單位構成犯罪;

《刑法》的相關規定:

第三十條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實施危害社會的行為,法律規定是單位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第三十壹條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處罰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本法分則和其他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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