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為,“國家根據搶險救災、疫情防控或者其他需要下達國家訂貨任務或者指令性任務的,相關民事主體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訂立合同”。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有要約義務的當事人應當及時作出合理的要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負有承諾義務的壹方,不得拒絕對方訂立合同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