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賠償金在受害人死亡後產生,公民死亡時不存在,不符合遺產的法律特征。因此,在我國相關法律和司法解釋中,將死亡賠償金作為遺產處理是沒有依據的。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百八十五條* * *當事人可以約定壹方違反合同,應當向對方支付壹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違反合同損害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增加違約金;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支付違約金的,違約方在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