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零七條抵押權不得與債權分離轉讓或者作為其他債權的擔保。債權轉讓的,擔保該債權的抵押權壹並轉讓,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四百二十壹條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在確定前部分轉讓的,最高額抵押人不得轉讓該債權,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