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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實施後廢止了哪些法律?

民法典實施後,現行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通則將同時廢止。

2014,10提出了編纂民法典的立法任務。此次編纂遵循了2015年3月常委會法工委提出的“兩步走”的思路,即先制定民法總則,再將其他單行民法納入民法典。《民法通則》2017頒布,完成了第壹步。2065438+2008年8月,各司稿打包提交常委會初步審議,隨後對各司稿進行第二次審議,部分進行第三次審議。此後,民法總則和各分則草案形成了完整的民法典草案,並於5月22日提交全國人大審議。受百年壹遇的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民法典的出臺比原計劃晚了兩個半月,但並沒有偏離2020年完成立法的時間表。針對疫情,民法典在監護制度、財產征收、財產責任、國家訂單契約等方面做出了有針對性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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