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當事人認為保險賠償不合理,符合法律規定,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違反約定的壹方依據約定及相關法律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根據法律規定,保險公司拒賠的訴訟時效壹般為兩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人身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請求保險人給付保險金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當事人壹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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