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義的民法:指調整壹切民事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和。
狹義民法:指只調整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的法律。
人身關系:指沒有直接財產關系的具有人身屬性的社會關系。特點:非財產性、排他性、固定性。分類:1根據性格?2?基於某種身份
財產關系是指人們在產品生產、分配、交換和消費過程中形成的具有經濟內容的關系。特點:1民事主體平等地位?2包括財產所有權關系和流轉關系?3 .民法調整的重點是交易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