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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中目的意義與效果意義的區別

1,法律行為以意思表示為要件,沒有意思表示就沒有法律行為。不偏不倚的意思和無黨有兩個要素:壹是內在意思,二是表達行為。其中,內在意思有三個要素,缺壹不可:(1)目的意思,也叫行為意思,即控制自己行為的意思,行為人有意識地控制身體運動的意思;(2)表示自己的意思,即明白自己的行為具有某種法律意義;(3)效果意思,即行為所追求的法律效果內容。

2、區別:目的意義(行為意義)更多與行為能力有關,如夢話是沒有行為意義的。如果沒有目的,那就直接沒有意義。效力的含義要求行為所追求的法律效力的內容應當具體明確。如果我要送妳壹只表,它是具體而明確的,但如果我要送妳壹樣東西,它是不具體也不明確的,它是沒有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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