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民法上消滅債權的方式有哪些?

民法上消滅債權的方式有哪些?

債務的消滅,意味著債務之間的關系不再客觀存在。

民法上的債權消滅方式,即債務消滅的原因如下:

清算是指債務人實現債權的行為。

抵銷是指雙方互負債務時,彼此之間的債務在相等的數額內相互抵銷。

托管是指債務人不能實現債權時,可以將債務的標的物交存於公證處,債務即視為履行完畢並消滅。

免責是指債權人放棄債權,從而單方面消滅債務;

混同是指債權債務屬於同壹人時,債權債務同時消滅。

  • 上一篇:賣保健品違法嗎?
  • 下一篇:什麽是非法財產?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