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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讀《民法通則》第18條的內容?

法律分析:我國《民法通則》第十八條與成年人民事行為能力有關。18周歲具有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能力,能夠獨立實施各種民事法律行為,無需他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十八條和國家法律。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註:民法通則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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