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關於出租人責任的規定是:基於誠實信用原則的告知、配合、照顧和保護的責任;將房屋提供給承租人使用,並對租賃房屋進行正常維修;根據租賃合同定期收取租金;出租房屋權利瑕疵擔保責任。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705條* *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過二十年的,超出部分無效。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簽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租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