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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合同效力的變化包括

法律分析:保險合同的效力變更包括無效合同、終止合同、重入合同、終止合同四種情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四十五條限制了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實施的、純益的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其他民事法律行為,應當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後生效。

對方當事人可以督促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予以追認。法定代表人未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民事法律行為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權予以撤銷。撤銷應通過通知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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