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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經濟糾紛案件執行後主動申報會被拘留嗎?

壹般民事經濟糾紛案件不會被羈押,但在某些情況下可以被羈押,即判決生效後,在執行程序中義務人拒不執行的,可以被司法羈押。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82條。

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公安機關可以先行拘留:

(壹)正在準備犯罪、實施犯罪或者犯罪後立即被發現的;

(二)被害人或者現場見證人指認他是罪犯的;

(三)在他身邊或者住處發現犯罪證據的;

(四)自殺未遂、逃跑或犯罪後逃跑的;

(五)有可能毀滅、偽造證據或者與他人串通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和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或者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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