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公開的若幹規定》。
第十六條人民法院壹般應當公開執行過程中形成的各類法律文書及相關材料,但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及其他不宜公開的除外。
當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申請查閱執行案卷的,經人民法院許可,可以按照有關規定查閱、復制、抄錄執行案卷正卷中的有關材料。
第十七條違反公開規定或不及時公開案件執行信息的,視情節輕重,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