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有什麽新規定?2021正式實施的《民法典》第939條規定,建設單位與物業服務者依法訂立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對業主具有法律約束力。第944條還規定,物業服務提供者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不需要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即無論您是否已經入住,拒絕繳納物業費。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
第七條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履行下列義務:
(壹)遵守管理規約和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遵守物業管理區域內* * *部位和設施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規章制度;
(三)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業主大會授權的業主委員會的決定;
(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專項維修資金;
(五)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