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民事訴訟不會記入個人檔案。民事糾紛每天都在發生,每個人卷入民事糾紛都是正常的,與個人檔案無關。民事案件壹般遵循不訴不理原則,即當事人不主動向國家司法機關提出,國家司法機關壹般不介入當事人之間的糾紛。民事訴訟是訴訟的基本類型之壹。法院在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與下,審理解決民事案件的活動以及由此類活動產生的訴訟關系的總和。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四十七條。當庭宣判的,應當在五日內送達。定期宣判的,應當在宣判前提前宣布宣判的時間、地點,傳喚當事人,通知公訴人、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
上一篇:《民法典》中沒有產權證的農村房屋拆遷有補償嗎?下一篇:哪些法律關系不屬於民法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