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公攤面積的規定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公攤面積的規定

公攤面積不能超過30%。普通住宅壹般公攤比例:65,438+0,多層:8%-65,438+05% 2、小高層:65,438+00%-20% 3、高級管理人員:65,438+05%-30%根據《房產測量規範》,* *為公用。,以及服務於整個建築的公共* * *用房和物業管理用房,以及在功能上服務於建築的其他專用設備用房;2.每套與公共建築空間之間的隔墻、外墻(含山墻)為墻面在水面上投影面積的壹半。
  • 上一篇: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制定的第壹部正式法律是什麽?
  • 下一篇:走法律程序可以請律師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