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的追訴期限也是訴訟時效。民事訴訟時效是指債權人在法定期間內不行使權利,該期間屆滿後,債務人可以拒絕履行給付義務的法律制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八十八條請求人民法院保護民事權利,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權利被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可以決定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