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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行為與民事法律行為的區別與聯系
1.民事行為是民事法律行為的上位概念,包括民事法律行為(包括附條件、附期限的民事行為)、絕對無效的民事行為、可變更、可撤銷的民事行為(相對無效的民事行為)和效力未定的民事行為,不包括侵權、違約、無因管理等事實行為。
備註:1。民事行為不成立時生效。2.民事行為符合法律規定的有效條件,即發生法律效力,構成民事法律行為。3.如果妳不具備法律規定的生效條件,它從壹開始就不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不會轉化為民事法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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