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的主體是
被法律承認(要求1)能夠以自己的名義參與民事法律關系。
客觀存在(要素2)。民事主體是就具體的民事法律關系而言的,即存在於壹種民事法律關系中的具體而特定的主體是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
敲重點:因此,民法主體只有具備成為民事主體的可能性,只有參與到具體的民事法律關系中,才能成為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