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民用建築節能管理條例》第十九條設計單位應當按照建築節能標準的要求進行設計,保證建築節能設計質量。審查機構在審查施工圖設計文件時,應當對節能設計內容進行審查,並在審查報告中單列節能審查章節;不符合建築節能強制性標準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結論應當列為不合格。
第二十壹條監理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建築節能標準、節能設計文件、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和監理合同對節能工程進行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