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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為買賣實際上是借貸的合同有效嗎?

法律分析:合同有效,但按借款糾紛處理。當事人簽訂買賣合同作為民間借貸合同的擔保,借款到期後借款人不能還款,出借人請求履行買賣合同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民間借貸法律關系審理,並向當事人說明訴訟請求的變更。當事人拒不改變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駁回起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01條。抵押權人與抵押人約定,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前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抵押物歸債權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物優先受償。

第四百二十八條質權人與出質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質押財產歸債權人所有,依法只能優先受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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