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八條車輛和行人應當遵守交通信號;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的,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上,應在安全暢通的原則下保證交通。
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交通的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處罰。摩托車屬於機動車,機動車違反交通規則肯定會被處罰。當然,摩托車闖紅燈也會被扣分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