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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保險合同糾紛

法律分析:談判和解決。協商是指合同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求同存異,自行解決爭議的方式。

仲裁。仲裁是指當合同雙方對某壹事件或問題發生爭議時,很難通過協商達成協議。根據申請,國家規定的仲裁機關可以依法作出裁決。訴訟。訴訟是依法提起索賠解決保險合同糾紛的壹種方式。壹方是原告,被請求方是被告。

法律依據:《保險法》第三十條規定:保險人與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采用保險人提供的格式條款訂立的保險合同的條款有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解釋。對合同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應當作出有利於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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