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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押金退還的法律規定

退還保證金的法律規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三條。保釋是指以被逮捕人提供擔保或接受某些條件為條件釋放被逮捕人的制度。保釋在中國被稱為保證金。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八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時,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的,公安機關應當在解除取保候審的同時,將保證金全額返還犯罪嫌疑人。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三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本法第七十壹條規定的,應當在取保候審結束後,憑取保候審通知書或者有關法律文書到銀行領取退還的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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