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
第二十四條設立職業學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壹)有組織機構和章程;
(二)有合格的教師;
(三)有符合規定標準的教學場所,有與職業教育相適應的設施設備;
(四)有必要的辦學經費和穩定的資金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