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法律上講,只有在孩子被他人合法收養的情況下,親生父母與孩子之間的關系才會被視為破裂。在其他任何情況下,雙方宣布“斷絕關系”無效,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教育義務和成年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會終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4條,父母與子女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滅。離婚後,孩子還是父母雙方的孩子,不管是不是父母直接撫養。離婚後,父母仍有權利和義務撫養、教育和保護子女。離婚後,不滿兩歲的子女由母親直接撫養。對於已滿二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未能就撫養問題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本著對未成年子女最有利的原則判決。年滿八周歲的兒童應當尊重他們的真實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