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構成輕傷的,可以要求其進行民事賠償並支付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夥食補助費、交通費、營養費、殘疾賠償金等相關費用;
2、構成輕傷以上,負刑事責任。經鑒定屬於輕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