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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建設項目需要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國家有什麽規定嗎?

可行性研究報告,簡稱可行性研究報告,別名可行性分析報告或可行性報告,是指在制定生產、基礎設施和科研計劃的前期,通過綜合調查研究,提出對建設或改造項目、科學研究和經營活動的可行性進行分析和論證,作為決策依據的書面材料。

1,國家發改委頒布的《壹般工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大綱》;

2.國家發改委2006年批準實施的《建設項目經濟評價方法與參數(第三版)》;

3.《關於印發國家發展改革委在國務院核準或審批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目錄(試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4]1927號);

4.《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2008年4月1日實施);

5.《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6.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管理辦法;

7.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指南;

8.《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版)2013年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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