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書面形式簽名;主體不合格;
2.以欺詐或者脅迫手段簽訂的;
3.有損害國家和社會利益的情節;
4、因重大誤解或顯失公平而簽訂的;
5.由未經授權的代理人簽署;
6、房屋和土地分別轉讓;
7、房屋權屬有爭議的;
8.被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146條規定,行為人和相對人出於虛假意思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壹百五十三條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強制性規定不使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壹百五十四條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