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效收養行為主要包括兩種情況:
首先,民法典關於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壹般規定包括: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2)行為人和相對人以虛假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3)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但是,強制性規定不使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4)
違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5)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
第二,違反《民法典》關於婚姻家庭的規定的收養無效。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壹百壹十三條規定,本法第壹部分規定無效或者違反本部分規定的收養行為無效。
無效收養從壹開始就沒有法律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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