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個人不得調整報警記錄,需要請求人民法院調查。個人可以請律師獲得。律師還需要出具介紹信,加蓋公章,出示律師證。如果他們需要起訴,他們應該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申請後,法院會收集相關資料,人民法院會調查取證,調查取證要根據當事人的申請進行。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調查收集證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當事人對自己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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