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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樣的情況可以結合寫作

法律分析:聯合行文有兩個條件:(1)涉及多方面、多部門,壹方或壹個部門無效,必須聯合;(2)聯名作者必須是同級機關或部門,如中央和國務院、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省委和省政府。

法律依據:《黨政機關公文處理條例》第十七條本級黨政機關、本級黨政機關與其他機關在必要時可以聯合行文。黨委和政府各自職權範圍內的工作,不得聯合行文。黨委和政府部門可以根據職權相互寫信。除辦公廳(室)外,部門內設機構不得對外正式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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