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男女不能結婚。我國法律規定,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處登記結婚,才能登記並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就確立了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需要補辦登記。這說明婚姻雙方必須是男女才能登記,而不是同性當事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四十九條男女雙方要求結婚的,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完成時,婚姻關系成立。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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